“十三五”期间,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系列决策部署, 2017年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,在5个县(市)建设了22个集中安置区、2个分散安置点,工程完工率100%,群众入住率100%,脱贫率100%。成立了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,制定了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,压实了相关县(市)党委、政府主体责任,调动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工作力量,有序推进了搬迁对象识别、安置区选址合理、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规范等工作2020年,对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进情况进行了挂牌督战,厅级领导挂帅、县级领导督战,全面覆盖22个安置区,2个分散安置点。制定了《各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控制性节点计划》,定期跟踪工程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。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,各安置区实现了“五通七有”,搬迁群众实现了“两不愁”“三保障”,有劳动力的家庭实现了至少一人就业。
各安置区村队(或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、“访惠聚”工作队作用发挥明显,通过创建文明村队、文明家庭、平安家庭,大力开展感恩教育、文化素质教育、道徳规范教育、社会公德教育、家庭美德教育,搬迁群众认同感、归属感、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