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化主体责任。塔城地区水利系统开展大排查工作,彻底摸清了农村饮水安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户的底数。截至2020年底,全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及一般户水质、水量、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均达到《自治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标准》。
加大管护力度。全地区83个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全面落实“三个责任”,健全完善“三项制度”;2020年-2021年,塔城地区共实施中央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50万元,通过暗访和抽检问题明显减少,成效明显。
加强水质保障。塔城地区“千吨万人”规模饮用水水源地共有14处,已完成“划、立、治”三项重点任务,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已达到100%;规范水质净化消毒,指导督促各县(市)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,发挥实效。塔城地区7个县(市)均已建成县级水质检测中心。
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。各县(市)采用ppp融资、EPC施工总承包模式,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,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,有效解决了资金、建设管理人员缺乏问题。
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企业化改革。为破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营管护难题,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公司化改革,转变政府职能,改善公共服务。